根據和解管理員的入口網站資訊,Google 已同意支付 6800 萬美元以和解一項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這家科技巨頭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錄製了使用者對話。該訴訟於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聖荷西分院提起,稱即使使用者未啟動該應用,Google Assistant 仍不當蒐集、使用並揭露音訊錄音。 Allegations and Device Behavior 該訴訟指稱,啟用 Google Assistant 的裝置會出現「誤接受(false accepts)」的情形:即使使用者沒有使用如「Okay Google」這類喚醒詞,裝置也會自動開始錄製對話。 Class Member Eligibility 在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期間於美國或其領土內,購買過由 Google 製造的裝置、使用過 Google Assistant,或是 Google Assistant 使用者的同住家人者,均符合作為集體成員的資格。 Settlement Fund Distribution 6800 萬美元的和解基金將用於支付通知與行政成本、託管費、稅款、律師費、原告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