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NTS 提议修改《刑事诉讼法》,以扣押加密货币钱包
韩国国家税务局官员已提出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以便能够扣押自我托管的加密资产。包括张熙元在内的4名国税局官员于6月在韩国犯罪学与司法研究院期刊发表论文,题为《自我托管虚拟资产扣押执行的局限及立法审查》。该提案旨在应对执法漏洞:持有硬件钱包与个人钱包私钥的个人,即使已尝试扣押,仍可能处置资产。当前的扣押程序据称不足,因为自我托管的数字资产并非实物扣押对象;在资产持有人保留私钥独立副本后,仍可转移资产以规避没收。 韩国最高法院裁定:交易所钱包的比特币扣押合法 该论文引用了去年12月由第二庭(主审法官权永俊)作出的最高法院裁定2025모45。法院裁定,侦查机关从加密货币交易所钱包扣押比特币是合法的。国税局论文将其描述为“在侦查程序中明确规定比特币可扣押性的裁决”。不过,论文指出,该裁决并未提供自我托管数字资产的具体执行方法。自我托管资产并非实物占有对象;即使私钥被扣押,只要资产持有人保留独立副本,仍可转移并处置资产。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用于自我托管资产不充分 论文指出,在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20条所确立的现行法律原则方面存在局限,该条规定扣押以及搜查令执行程序。条文称:“在执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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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Brooks·07-20 0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