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 6 月 12 日駁回 FTX 創辦人 Sam Bankman-Fried 的上訴請求,維持陪審團有罪裁決及 25 年有期徒刑判決;法院認定一審程序不存在足以推翻判決的重大法律瑕疵。SBF 律師團隊提出的三項主張——包括證據採納問題、陪審團指示問題,以及部分辯護證據遭排除——均未獲上訴法院採納。
(來源:Justia)
根據判決,上訴法院維持以下罪名:
· 電信詐欺
· 證券詐欺
· 商品詐欺
· 洗錢共謀
上訴法院確認,SBF 辯護律師提出的三項主張均不足以推翻原判:
· 一審法官對部分辯護證據的排除不構成重大程序瑕疵
· 陪審團指示不存在影響公平性的關鍵問題
· 原審法官對相關證據的採納決定符合程序規範
法院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足以支持陪審團的有罪裁決;犯罪成立與否應依據行為發生當下的事實判斷,而非後續可能出現的補償結果。
上訴法院判決書確認,原審期間檢方提出大量文件、財務資料、內部通訊紀錄及相關證人證詞,證明 FTX 客戶資金長期被轉移至 Alameda Research,用途包括:投資、償還債務、風險交易、政治捐款及其他支出。
法院認定,陪審團有充分理由確定 SBF 知悉資金流向及相關風險,仍持續批准與執行相關操作,因此構成詐欺與共謀犯罪。判決書同時指出,FTX 破產時出現的巨額資金缺口,與客戶資產遭挪用存在直接關聯。
根據現行司法程序,SBF 仍可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申請。法律界普遍評估,由於上訴法院已明確認定案件不存在重大程序爭議,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可能性有限。
部分法律專家指出,若最高法院最終不受理,SBF 的法律選項將大幅縮減,焦點可能轉向減刑申請或其他特殊法律程序。近幾個月,SBF 持續透過媒體訪談對外發聲,希望爭取外界重新審視案件,但從目前司法程序來看,美國法院對原審判決的支持態度相當一致。
根據判決書,SBF 辯護律師提出三項主張:一審法官在證據採納、陪審團指示,以及部分辯護證據排除方面存在問題。上訴法院認定,相關爭議不足以改變案件結果,且原審期間檢方提出的證據足以支持陪審團的有罪裁決,因此維持原判。
上訴法院明確表示,犯罪成立與否應依據行為發生當下的事實判斷,而非後續可能出現的補償結果;因此辯方關於後續償還的主張不影響犯罪事實的認定。
SBF 仍可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申請(certiorari petition),但法律界普遍認為獲受理的可能性有限,因為上訴法院已明確認定案件不存在重大程序爭議。若最高法院不受理,法律專家指出焦點可能轉向減刑申請或其他特殊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