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透露,可能會更廣泛地轉向針對鏈上(onchain)市場的架構,並指出未來可能針對交易系統、經紀自營商活動、清算功能以及加密貨幣(crypto)保管(vaults)進行規則制定。他表示,混合式平台可能需要更清楚的證券(securities)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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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保羅·S·阿特金斯(Paul S. Atkins)於 5 月 8 日概述了可能的新一階段 SEC 規則制定,內容與鏈上金融市場相關,並指出可能提出的涵蓋範圍包括鏈上交易系統、經紀自營商(broker-dealer)活動、清算功能以及加密貨幣保管(crypto vaults)。阿特金斯在華盛頓舉行的 Special Competitive Studies Project AI+ Expo 受訪時表示,SEC 正在評估既有的證券監管架構,是否足以涵蓋區塊鏈式金融基礎設施。
阿特金斯並非將去中心化系統視為孤立的產品,而是將許多鏈上平台定調為整合型金融架構,將執行(execution)、擔保品管理(collateral management)、流動性路由(liquidity routing)、結算(settlement)以及自動化交易策略(automated trading strategies)整合到同一個協定(protocol)之中。他指出,委員會可能會在短期內考慮一條有限的創新路徑,同時也會推進針對「交易所(exchange)」定義如何適用於鏈上交易系統的通知與意見徵詢(notice-and-comment)規則制定。阿特金斯表示:
“當委員會考慮這些政策倡議時,我們應記得:當下的鏈上市場結構往往具有混合性質,結合了通常所稱的『傳統(traditional)』與『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金融的要素。”
這些發言也暗示,SEC 可能會遠離對區塊鏈活動套用僵化的、依類別劃分的解釋方式。阿特金斯表示,該機構應進一步檢視經紀人與自營商(broker 與 dealer)定義如何適用於鏈上市場,包括促進去中心化金融活動的軟體介面(software interfaces)。他補充說,當監管機構試圖為市場參與者打造更清晰的合規途徑時,獲豁免(exemptive)規則制定可能也會成為這一流程的一部分。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領域涉及鏈上的清算與結算模式,特別是圍繞近乎即時(near-instant)執行以及演算法式(algorithmic)對手方(counterparty)管理而設計的系統。阿特金斯主張,SEC 應重新檢視「清算機構(clearing agency)」的定義,以判斷哪些通用型(general-purpose)活動在交易透過區塊鏈基礎設施自動結算時,會不落入傳統監管處理範圍。
加密貨幣保管(Crypto vaults)則成為另一個獨立的政策優先事項。阿特金斯將這些產品描述為軟體應用程式,讓使用者可將數位資產部署到鏈上可產生收益(yield-generating)的機會之中。他的發言凸顯,某些基於區塊鏈的金融工具,可能會與既有證券與投資顧問(investment adviser)架構發生交集,因監管機構正在評估其結構與功能。阿特金斯也強調,隨著市場進一步走向鏈上(onchain),SEC 將持續調整其作法。阿特金斯表示:
“我認為,我們應考慮提供針對通常所稱的『加密貨幣保管(crypto vaults)』的清晰度,特別是涉及《證券法(Securities Act)》與《投資顧問法(Advisers Act)》的相關交集(touch-points)。”
演說同時也強調,阿特金斯偏好使用通知與意見徵詢的規則制定(notice-and-comment rulemaking)以及獲豁免的權限(exemptive authority)來因應新興的加密貨幣市場結構。他再次呼籲國會將 CLARITY Act 送到總統 Trump 的辦公桌上,並主張法定改革將為數位資產市場提供更具持久性的架構,因為基於區塊鏈的金融系統仍持續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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