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布了一份報告,呼籲政府、銀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與私營企業之間擴大資訊共享,指出傳統的反洗錢系統在應對複雜的跨境金融犯罪方面存在困難。該報告題為「打擊非法金融的資訊共享:公共與私營部門合作夥伴關係與資料保護安排的全球概覽」,指出至少在 51 個司法管轄區內有 84 個活躍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該建議反映出一個轉變,即將銀行從僅是報告實體轉變為積極的情報合作夥伴,分享風險指標與運營情報給當局。
根據FATF,數位金融的快速發展已根本改變非法資金跨境流動的方式。即時支付、虛擬資產、線上詐騙與複雜的犯罪網絡,使非法資金能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內流動,直到當局反應為止。傳統的反洗錢系統,主要依賴事後報告與個案調查,常難以及時辨識更廣泛的犯罪網絡。報告指出,公私合作夥伴關係能讓當局與金融機構由被動的合規模式轉向合作的情報模式,透過分享有關新興威脅、可疑行為與運營趨勢的資訊,在犯罪活動擴散前提前介入。與傳統的報告框架不同,許多合作夥伴關係透過安全加密平台運作,使金融情報單位、執法機關與受規範的企業能幾乎即時交換資訊。
FATF 確認目前全球運作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至少有 84 個。在調查的 58 個司法管轄區中,52 個報告至少運作一個國內合作夥伴關係,另有 18 個表示已建立多個合作項目。報告發現,約 58% 的安排在由立法、諒解備忘錄或安全通訊平台支持的正式治理架構下運作。其餘 42% 則依賴較為彈性的安排,包括分析師對分析師的合作、安全訊息通道、工作小組與產業座談會。大多數合作由金融情報單位主導,約佔 63%,其他則由多機關專案組或執法機關協調。超過四分之三的報告管轄區主要分享策略性情報,包括詐騙類型、紅旗與新興風險模式。約 55% 至 66% 也會交換運營情報,如可疑交易指標、客戶盡職調查資料與個案調查數據。
FATF 指出,金融機構已無法再孤立應對詐騙,因為犯罪組織越來越跨越多家銀行、支付服務商、加密平台、電信公司與數位市集運作。為此,報告建議將資訊共享範圍擴展至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電信運營商、線上平台及其他非傳統參與者,這些參與者越來越多地觀察到犯罪生態系的不同部分。FATF 主席 Giles Thomson 表示:「公私合作夥伴關係有助於達成在碎片化的公共與私營部門資訊孤島中難以實現的成果。我鼓勵各國利用公私合作建立信任、合作與高速資訊傳遞渠道,以應對日益複雜的犯罪手法。這對於有效破壞與預防非法金融,尤其是快速成長的詐騙威脅,至關重要。」
報告中列舉數個結構化資訊共享產生明顯執法成效的案例。新加坡的 FRONTIER+ 項目,是一個涉及 13 個司法管轄區的跨國反詐騙行動,已逮捕超過 2,100 人,凍結超過 36,000 個銀行帳戶,沒收約 2820 萬新加坡元。在南非,銀行與當局合作,分析可疑客戶行為,成功拆解一個金字塔詐騙,凍結了 60 個銀行帳戶,資產超過 45 萬美元。其他案例包括英國銀行間情報共享,揭露一個移動超過 1000 萬英鎊的地下銀行網絡,以及拉脫維亞的人口販運調查與印尼的恐怖資金追蹤。
儘管倡導擴大資訊共享,FATF 強調,強化合作不能以犧牲隱私或基本權利為代價。報告指出,公私合作應在明確的法律框架下運作,規範必要性、比例原則、透明度、目的限制、資料保存與存取控制。並建議 AML 當局與國家資料保護監管機關密切合作,確保資訊共享安排符合國內隱私法規,同時保持運作效率。FATF 表示,成功的合作愈來愈多地受益於積極與隱私主管機關的互動,而非將資料保護視為金融犯罪調查的障礙。
對於銀行、經紀商、支付服務商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而言,該報告指出,監管機構越來越期望機構提供情報,而非僅滿足報告義務。隨著金融犯罪變得更有組織且技術更先進,辨識可疑行為的能力將越來越依賴於連結多個機構所持有的資訊,而非孤立分析交易。尤其對加密公司而言,該報告強化了FATF的立場,即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完全融入全球反洗錢資訊共享框架,因為數位資產正逐步融入更廣泛的金融體系。FATF 不再將公私合作視為可選的增強措施,而是現代金融犯罪預防的關鍵組成部分,認為追上日益複雜的犯罪網絡,政府與私營部門必須以與非法資金在全球金融系統中流動速度相當的速度交換情報。
FATF 報告建議如何打擊金融犯罪?
FATF 發布了一份呼籲擴大政府、銀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與私營企業之間資訊共享的報告。該報告題為「打擊非法金融的資訊共享:公共與私營部門合作夥伴關係與資料保護安排的全球概覽」,指出在 51 個司法管轄區內至少有 84 個活躍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並建議各國擴展類似的措施,以因應犯罪分子利用數位支付與複雜國際金融網絡的趨勢。
新加坡 FRONTIER+ 項目取得了哪些成效?
根據FATF報告,新加坡的 FRONTIER+ 項目是一個涉及 13 個司法管轄區的跨國反詐騙行動,已逮捕超過 2,100 人,凍結超過 36,000 個銀行帳戶,沒收約 2820 萬新加坡元。
FATF 確認了多少個公私合作夥伴關係?
FATF 確認目前全球運作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至少有 84 個。在調查的 58 個司法管轄區中,52 個報告至少運作一個國內合作夥伴關係,另有 18 個表示已建立多個合作項目。約 58% 的安排在由立法、諒解備忘錄或安全通訊平台支持的正式治理架構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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