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ubai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於 2026 年 1 月 12 日,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更新版加密代幣監管架構取消了其規定的「被認可代幣」清單,並將適合性評估責任直接轉移給已獲許可的機構。機構現需在展開合作前,獨立評估每一種代幣的交易歷史、市值、波動性、供應透明度以及區塊鏈韌性。
目前,阿聯酋已擁有超過 80 家獲許可的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並由五家監管機構監督,其中 VARA 管理超過 600 件待審申請。2025 年第 6 號聯邦法令(Federal Decree-Law No. 6 of 2025)規定,所有在未取得適當許可的情況下向阿聯酋使用者提供服務的平台,須於 2026 年 9 月前停止營運;若未遵循,罰則最高可達 10 億迪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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