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TY 法案》第 604 條的刪除可能引發第一修正案的法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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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委員會領袖標記《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兩黨通過滿一週年,警告以「執法主導」方式進行監管正扼殺美國創新。儘管產業壓力不斷升高,該法案自去年起仍在參議院卡關。立法者強調,長期缺乏監管穩定性已迫使數位資產公司外移,使立法架構對維持美國在全球數位經濟核心地位至關重要。預期參議院表決將在 8 月休會前進行,但要落實市場結構規則仍不明朗。

近期關於唐納·川普(Donald Trump)個人加密貨幣獲利的指控,亦使該法案的走向更加複雜,反對者試圖利用此爭議來打亂其動能。儘管黨派僵局構成最直接的威脅,產業內部人士擔憂,若最終出現兩黨妥協,可能會稀釋甚至完全刪除第 604 條,以安撫執法機關的疑慮。

第 604 條保護非託管開發者免遭列為金錢傳輸商

第 604 條是該法案核心目標的關鍵:讓非託管區塊鏈開發者、節點營運者與驗證者免於被歸類為聯邦金錢傳輸商。包含 Coin Center 與 Blockchain Association 在內的主要倡議團體已將第 604 條定為不可談判的要件,以保障開源創新。

Real Finance 執行長 Ivo Grigorov 表示,開發者需要絕對確信,發布開源程式碼不會使他們面臨與經營金融中介相同的法律責任。Grigorov 表示,若兩者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創新將自然轉移到提供更高法律確定性的司法管轄區。

第一修正案保護適用於開源程式碼,CertiK 高層表示

CertiK 負責美國政府事務的主管 Stefan Muehlbauer 指出,若剝奪第 604 條的保護,將實質上把軟體開發與金融服務混為一談,可能使開發者面臨《銀行保密法》。Muehlbauer 主張,將撰寫程式碼視為金錢傳輸,將引發直接的合憲性挑戰。由美國最高法院支持的數十年聯邦判例法,已確立電腦原始碼受第一修正案保障,屬於受保護的言論自由。

Muehlbauer 表示,這種作法不會阻止智慧合約被撰寫,但會確保開發者被推向海外,讓美國消費者面臨對惡意行為者更少的保護。

Openpayd 執行長 Iana Dimitrova 承認,儘管關於收益與存款遷移的爭論仍在持續,但不應掩蓋宏觀經濟的現實。Dimitrova 主張,穩定幣在跨境價值移轉中的使用正在擴大,反而只會更強化即時建立聯邦框架監理的必要性。她指出,隨著採用加速,重點應放在建置能讓傳統金融與數位資產順暢協作的基礎設施。

CLARITY Act 限制 SEC 重新施加 SAB 121 的會計要求

CLARITY Act 涉及會計準則,但並未修正或推翻具爭議的「員工會計公告」(Staff Accounting Bulletin No. 121,SAB 121)。該法案承認 SAB 121 先前已被撤銷,並禁止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未經過完整的「通知並徵求意見」(notice-and-comment)制定規則程序的情況下,重新施加等同的加密資產託管會計要求。

儘管這項限制移除了機構採用的主要障礙之一,Muehlbauer 仍提醒,這並未完全清除傳統銀行託管的前路。Muehlbauer 表示,最終的把關者仍是審慎監理機關,也就是美聯儲(Fed)、OCC 與 FDIC。她們對數位資產仍採用嚴格的 Basel III 資本框架、槓桿比率與風險加權計量,這使得直接進行加密資產託管仍屬高度耗費營運資源的業務,多數傳統銀行將會避之不及。

Grigorov 對 SAB 121 之後的情況持更樂觀的看法,認為雖然資本要求與營運風險仍然存在,但這些是可解的商業挑戰,而非生存性的威脅。Grigorov 也補充說,該法案所提供的結構性清晰度,建立了機構流動性得以在鏈上流動所需的基礎條件。Grigorov 表示,一旦如此,產業的重點將從單純吸引資本,轉向創造透明且高品質的投資機會,讓這些流動性在實體經濟中發揮作用。

比特幣稅務處理在現行框架下仍未被觸及

Gomining 執行長 Mark Zalan 指出,CLARITY Act 的規則對比特幣(Bitcoin)的效用較低,因為監管機關早已將其長期接受為商品。Zalan 解釋,對仍掌握超過整體加密生態系一半規模的比特幣而言,最大的監管落差仍未被處理,其中最主要的是稅務處理。由於比特幣被視為財產(property),每一筆交易都會觸發課稅事件,使其對消費者與商家日常交易皆不切實際。

Zalan 最後表示,若能針對小額交易提供明確、明示的最低限度(de minimis)稅務豁免,同時搭配對自我託管、挖礦與非託管基礎設施的清楚明確保護,將比僅靠廣泛的市場結構規則更能釋放比特幣的經濟效用。

常見問題(FAQ)

CLARITY Act 的第 604 條保護什麼?
第 604 條保障非託管區塊鏈開發者、節點營運者與驗證者,不會在《銀行保密法》下被歸類為聯邦金錢傳輸商。

為何眾議院委員會領袖要標記 CLARITY Act 通過滿一週年?
眾議院委員會領袖標記一週年是為了警告:當前以執法方式進行的監管模式正在扼殺美國創新,因為該法案自去年起仍在參議院卡關。

CLARITY Act 如何處理 SAB 121 的會計要求?
CLARITY Act 禁止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未經過完整的通知並徵求意見制定規則程序的情況下,重新施加等同的加密資產託管會計要求;但並未修正或推翻 SAB 121 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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