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Barr,美國聯準會理事(Governor),在一次採訪中強調需要為穩定幣建立強力的防護措施。他認為,若缺乏嚴格的聯邦監督執行,GENIUS 法案的監管框架仍不足以支撐。
美國聯準會官員強調,GENIUS 法案將推動穩定幣的發展,但也警告:若落實規則薄弱,穩定幣所帶來的風險將不容忽視。回憶「曾以不足的防護措施所創造出的私人貨幣,其漫長且痛苦的歷史」,他呼籲對其準備金進行適當的監控。
Barr 表示,只有當持有人能夠在各種狀況下可靠且即時地以面額(par)贖回時,穩定幣才會真正保持穩定。這包括市場壓力情境;在此情境下,即使是流動性良好的政府債務,也可能面臨估值承壓,並對發行人或其相關實體造成衝擊。他指出,為了最大化回報,若干發行人可能在管理資產時承擔更多風險。
ADVERTISEMENT聯邦監管機關的審慎態度,讓人聯想到19世紀的自由銀行時代(Free Banking Era)。當時,放鬆監管使私人銀行得以自由發行自家紙幣。然而,由於缺乏央行監督以及一致的防護措施,這些私人貨幣在脫離其來源後,通常會以低於面值的價格交易。此外,若干歷史學家也指出,該時期的銀行倒閉率偏高。
此外,Barr 呼籲採取強而有力的措施,以抑制穩定幣被用於不法活動,包括洗錢、犯罪與恐怖融資、逃稅,以及規避制裁。他基於的擔憂在於穩定幣的「不需要許可」體系;該體系使其呈現「持有人(bearer instrument)」的運作特性,並允許使用者繞過標準的銀行或監管走廊。
美國聯準會理事的表態,接續了在四月最後兩週左右、於參議院(Senate)院會期間預定的《Clarity 法案》審議(markup)。儘管圍繞該法案最熱烈的辯論著重在穩定幣收益(yields),但該法案也提出了防止其被用於非法金融用途的方法。
ADVERTISEMENT除了既有的反洗錢法律(anti-money laundering laws)與申報要求外,該法案授權美國財政部(US Treasury)在具備足夠理由判定涉及穩定幣的非法活動正在發生時,能夠迅速介入。此外,該法案也將數位資產中介機構指定為金融機構,要求美國人運行其分散式帳本(distributed ledger)的應用程式層(application layers),並提供一項具針對性的「暫停法(hold law)」安全港(safe harbor),以保護數位資產提供者:若其暫停可疑交易,可免受私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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