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和 CFTC 將數位資產分為五類,界定管轄權並提升市場監管的明確性。
比特幣、以太幣、索拉納和 XRP 屬於 CFTC 管轄的商品,而代幣化證券仍由 SEC 監管。
穩定幣和實用代幣大多不屬於證券,但其分類取決於根據 Howey Test 規則的用途。
美國監管機構推出了一個聯合框架,定義數位資產的分類,以澄清法律在加密貨幣市場中的適用方式。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概述了五個類別。根據這些機構的說法,此舉說明了管轄範圍,減少了不確定性,並遵循了兩者之間最近簽署的諒解備忘錄。
該框架將數位資產分為數位商品、穩定幣、代幣化證券、NFT 和數位工具。每個類別反映資產在金融系統中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監管機構將數位商品歸類為非證券,主要由供需和系統功能驅動。
例如,比特幣、以太幣、索拉納和 XRP 屬於 CFTC 監管範圍內。另一方面,代幣化證券無論在區塊鏈上的使用情況如何,仍然受到證券法的約束。這一區分澄清了 SEC 和 CFTC 之間的監管責任。
該框架還涉及穩定幣和數位工具。根據 SEC 的說法,根據 GENIUS 法案定義的支付穩定幣不符合證券資格。這些資產在受監管系統中被視為接近支付工具。
類似地,數位工具(常稱為實用代幣)用於存取、身份驗證或證書等實用功能。監管機構表示,這些代幣不屬於證券法範疇。NFT 作為數位收藏品,也享有類似的待遇,除非結構不同。
然而,監管機構強調,分類取決於資產的用途。非證券的加密資產在特定條件下可能變成投資合約。當發行者推廣與管理層努力相關的盈利預期時,即可能構成投資合約。
SEC 確認這一解釋符合 Howey Test 框架。它還澄清,像協議挖礦、質押和包裝等活動通常不涉及證券發行。
此外,兩個機構指出,一旦發行者履行或未能履行承諾,相關義務可能就會終止。根據 SEC 的說法,這個框架為企業評估合規風險提供了一個一致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