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和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最终确定了从2028年(2027财年)开始对KOSPI上市企业实施强制性ESG(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合并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将被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该法规将通过修订《资本市场法》实施,将ESG信息披露直接纳入每年3月底前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中。政府旨在通过使可持续发展报告与财务报告截止日期一致来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及时性。这一监管框架与最初提案有所不同,最初提案建议采取分阶段方法,从交易所层面自愿披露开始,再过渡到法定要求。
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2028年实施首年,107家合并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KOSPI上市企业将受强制性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约束。这一门槛低于路线图草案中最初提出的30万亿韩元。FSC委员长李福元在首尔汝矣岛国会议员会馆举行的政府与执政党协商会议上公布了最终方案。
2029年,披露要求将扩大至157家合并资产达5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上市企业。政府计划在2028-2029年评估披露情况,并考虑在2030年进一步扩大至259家资产达2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在实施首年,资产和收入低于合并数据10%的子公司将被排除在披露要求之外,以支持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顺利实施。然而,当2029年门槛扩大至5万亿韩元及以上时,纳入披露范围的子公司数量将从2028年的184家增加到2029年的3014家。
最终方案取消了最初提案中概述的强制交易所披露后转为法定披露的分阶段方法。相反,从2028年开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将通过修订《资本市场法》直接纳入业务报告。企业将在每年3月底前与其年度业务报告一起提交可持续发展信息。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将使用《排放交易法》下的核实数据,在每年3月底前在业务报告中披露。
政府将在实施前三年豁免所有披露信息在《资本市场法》下的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然而,故意的“漂绿”行为仍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为提高披露可靠性而进行的第三方验证将于2030年引入,即在强制性披露实施两年后。
范围3披露(包括价值链上游供应商的排放)将保留最初提案中规定的自各公司披露开始日起三年的宽限期。合并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将从2031年开始范围3披露。资产达5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将从2032年开始,资产达2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考虑在2033年实施。机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预计将利用披露信息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策。
FSC计划本月提交反映最终方案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草案,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国会立法程序。
包括大韩商工会议所和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在内的六大主要商业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对实施负担和各种风险表示担忧。这些组织表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一项中长期任务,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成本进行供应链数据收集、验证和专业人员培训”。他们认为,“由于许多披露数据涉及预测和估计,法定披露实施后,不确定性带来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增加负担”。
商业团体尤其关注跳过交易所自愿披露阶段、直接将可持续发展信息纳入《资本市场法》业务报告的结构。他们坚持认为,业务报告披露可能与投资者的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问题相关联,因此对于包含许多预测和估计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需要充分的赔偿责任保护、披露基础设施和详细指南。他们还强调,对于目标企业和实施时间表,需要调整节奏。
韩国可持续与责任投资论坛(KoSIF)发表评论称,“我们欢迎相对于最初提案扩大披露对象,以及从业务报告披露开始的方针”,但认为“对所有披露信息适用三年豁免可能会削弱披露的问责性和可靠性”。
从2028年开始,韩国强制性ESG披露的资产门槛是多少?
从2028年(2027财年)开始,合并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KOSPI上市企业将被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这一门槛将在2029年扩大至5万亿韩元及以上,覆盖157家企业。政府正在考虑在2030年进一步扩大至2万亿韩元及以上,这将包括259家企业。
韩国企业的范围3排放披露何时成为强制性要求?
范围3排放披露(包括价值链上游供应商的排放)将自各公司首次披露开始日起有三年的宽限期。合并资产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将从2031年开始范围3披露。资产达5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将从2032年开始,资产达2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考虑在2033年实施。
在ESG披露初期适用哪些责任保护?
政府将在实施前三年豁免所有披露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在《资本市场法》下的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然而,故意的“漂绿”行为仍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第三方验证要求将于2030年开始,即在强制性披露实施两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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