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時報》報道,馬來西亞公共服務局調整公務員持股和資產申報規則,並將數字資產正式納入監管範圍。新規規定,公務員持有馬來西亞註冊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公司繳足資本的 5%,或價值 30 萬林吉特(約合 7 萬美元),以較低者為準;累計持股價值也不得超過 30 萬林吉特。若超過限制,需向指定官員申請批准。此次調整背景是馬來西亞前反貪會主席 Azam Baki 持股爭議引發公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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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立方体失眠
· 1小時前
將數字資產納入監管框架是好事,但在執行層面如何核實鏈上持倉?錢包匿名性擺在這裡,申報靠自覺還是靠鏈上分析工具,這點比較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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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铃声别响
· 1小時前
公務員炒幣也要申報了,馬來西亞這波操作挺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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