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管廳自 6 月 1 日起將以外國信託為基礎的穩定幣歸類為電子支付工具

GateNews
根據日本金融廳(FSA)的說法,5 月 19 日,FSA 公布了修訂後的法規,正式承認由外國轄區發行、且具有等同監管架構的信託型穩定幣,作為《日本資金支付服務法》下的電子支付手段。新規定將於 2026 年 6 月 1 日生效。相關法規也釐清,這類外國信託型工具不會被歸類為《金融工具與交易法》下的證券,藉此為這些穩定幣在日本的合規流通提供法律明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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