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鏈捕手(ChainCatcher)報導,富途控股(FUTU.O)今(5 月 23 日)宣布,已收到來自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及其深圳分支機構的調查通知以及行政處罰預先通知。CSRC 表示,部分富途實體在中國大陸及香港未取得所需的牌照或批准,卻從事證券業務、公募基金銷售及期貨業務,違反《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期貨和衍生品法》。CSRC 建議合計處以約 18.5 億人民幣(約 2.71 億美元)的罰款,並要求公司更正或停止此類活動。此外,CSRC 建議對創辦人兼執行長李華(Li Hua)個人處以 125 萬人民幣(約 18 萬 3,575 美元)的罰款。上述擬議處罰仍待進一步程序,並由 CSRC 作出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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