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ChainCatcher 報導,巴西中央銀行於 7 月 3 日發布第 580/2026 號決議,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歸類為第三類機構,適用與證券經紀商及外匯經紀商相同的監管要求。該分類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要求 VASP 遵守審慎標準,包括風險管理規則、資本要求及揭露政策。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所有 VASP 不論規模大小,都將重新歸類為第四類機構,且不再適用第五類低風險機構可使用的簡化合規程序。
免責聲明:本頁面資訊可能來自第三方來源,僅供參考,不代表 Gate 的立場或觀點,亦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虛擬資產交易具有高風險,請勿僅依賴本頁資訊作出決策。詳情請參閱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