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一位聯邦法官於3月25日批准了對英偉達(Nvidia)隱瞞超過10億美元加密貨幣驅動的GPU收入的長期證券欺詐訴訟的集體訴訟資格。
美國加州北區地區法官海伍德·S·吉利亞姆(Haywood S. Gilliam Jr.)在In re Nvidia Corporation Securities Litigation(案件編號:4:18-cv-07669-HSG)中認證了集體,准許該案件代表在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1月15日之間購買或獲得英偉達普通股的投資者作為集體行動向前推進。
原告指控英偉達及首席執行官黃仁勳在此期間對投資者作出了實質上具誤導性的陳述,特別是低估了公司遊戲部門的GPU收入中來自加密貨幣礦工而非消費者的部分。據報導,該公司在公開披露中將與加密相關的銷售描述為“微不足道”或“少量”,而在內部則追蹤礦工的大規模GeForce GPU購買。
根據法庭命令,原告聲稱英偉達在集體期間隱瞞了超過10億美元的加密驅動收入。當2018年底出現更正性披露時,英偉達的股價驟然下跌——原告將此結果直接與該公司的先前遺漏掛鈎。
吉利亞姆法官根據聯邦民事訴訟規則23(b)(3)批准了該動議,認為法律和事實的共同問題在整個集體中佔主導地位。他駁回了英偉達反駁“價格影響”推定的嘗試,並排除了原告的損害專家。
該裁定是程序性的。它並不確定英偉達是否犯了欺詐或原告是否會在審判中勝訴。
該案件有著悠久的歷史。最初於2018年底提起,經過合併、部分駁回後,經9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成功上訴後復甦。英偉達尋求美國最高法院的審查,但該院於2024年12月駁回了不當授予的上訴請求。該案件返回地區法院進行集體訴訟資格程序。
2022年,一項與此相關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執法行動發現,英偉達未能在相同時間範圍內對加密貨幣挖礦對其收入的影響進行充分披露。該案件導致英偉達被處以55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經認證的集體涵蓋在集體期間內購買或獲得英偉達普通股的所有人或實體,但不包括被告、他們的直系家庭成員和某些關聯方。
完整的案卷,包括合併的起訴書和先前的裁定,均可在Court Listener上公開獲取。授予認證的法庭命令為案號288,於2026年3月25日提交。
截至發稿時,英偉達尚未對該裁定發表公開聲明。該公司總部位於加州聖克拉拉,並且仍然是全球市值最大的半導體公司之一。
接下來的進程取決於審前程序,包括潛在的簡易判決動議、專家挑戰,最終進入審判,考慮到案件的複雜性和認證集體的規模,這一過程可能需要數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