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邓小宇律師
(2026年2月,剛好是接受某國內最大加密交易所委託一周年,本案二審介入,結果雖未改判無罪屬實不甘,但也實現鮮少的二審改判,足以作文以記之,以勉今年工作。)
2025年年初,彼時我的律師關係還在轉往曼昆的路上,在深圳接待了該加密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當事人家屬。
接待中了解到這是個知名案件(應是國內體量最大的交易所),現在當事人因為負責永續合約板塊,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的主犯。一審委託某大學刑法教授辯護,並且請了法學界張、陳兩位刑法泰斗出具專家論證意見,這些專家意見均認為——永續合約不是賭博,本案不構成開設賭場罪。

(圖片素材來源於網路,與案件無關)
但一審判決未達到家屬預期,二審想更換具有Web3行業知識的刑事律師,所以聯繫到我。
委託溝通十分順利,家屬深知二審改判難度大,但非常願意進一步嘗試。我證件因為轉所需要上交一段時間,所以我同時讓家屬委託了我們曼昆的另一位刑事律師——高孟陽律師(這是我和老高的首次合作,奠定了革命友誼),先抓緊會見,並閱取回案卷,以便我們及時研判案件。
很快,我和老高在這個沒通高鐵的城市的見了到里奧(後續簡稱二哥),經過一年多的羈押生活的,他已習慣,狀態不錯,思路清晰。
因為都是懂Web3的,很多信息概念不用再普及,信任建立得很快,他主動陳述了本案遠洋捕撈的背景(過往文章記錄下我所看到的遠洋捕撈)——比如在羈押初期被刑訊逼供以及無端被關押在重症中心,一旦不配合就會被送入傳染病房的情況,我們會見結束後和家屬核實了這些情況,得知家屬在一審中向辦案單位反映了上述情況——其中有一份錄音,能聽到二哥和家裡人說,你們把xxx中的設備給公安,不然我要被打死了——但是沒有得到辦案單位回應。
據他陳述,當時辦案單位就是為了搞錢,一開始配偵公司以為他的資產近千萬,辦案人員讓他退了,留個百來萬給家裡生活,他的案件好處理。但是沒想到交出保險箱內的資產後,他之前與案件無關的虛擬幣也被盯上了,個人涉案的金額做到了上億。
他提到的配偵公司,是行業中的一種毒瘤存在的——是指大陸的一些鏈上技術分析公司,表面以網安業務為生,實際配合一些執法機關做線索摸排生意,惡劣做法甚至會派人入駐項目方(如海外加密交易所大陸團隊)摸查大陸同事具體身份、項目資金池情況,而後向項目方勒索或者將信息販賣給內地執法單位,在執法單位後續虛擬幣處置過程中分配利益的一種公司業態。
就此,我和老高後續的辯護安排中,建議家屬繼續向上反映情況,是非對錯必須得到一個結論,我一直認為所有案子能取得好的效果,是離不開律師、當事人、家屬共同努力的,二審辯護的牌本來不多,但程序違法一直是能打的牌。
會見結束後,我們趕去中院拿到了案卷,中院法官安排助理與我們對接,基於前期遠洋捕撈的背景,以及限制律師會見的情況。我們一開始對法院系統是否能保障律師權益問題也是高度緊張。但幸好閱卷是順利的,閱卷中發現一份疑似內卷的材料——本案立案偵查之初做了社會風險性評估,評估材料中對本案偵查各方面進行了評分。

(圖片素材來源於網路,與案件無關)
本評估報告,以過往熊貓交易所為例,認為認定開設賭場罪沒爭議,且各部門積極配合,並且直接在報告中將嫌疑人主從犯地位予以了確認。基於此,我們深刻意識到,這是一個未審先判的盤子,加之處在二審這樣的階段(歷年來二審改判率約莫十分之一),辯護,將變成是一場很硬很硬的仗來打。
我和老高快速同步看完了案卷,並且在閱卷後又趕去會見了二哥——主要我們在案卷中發現據以認定犯罪金額的資料材料沒有附卷,經和二哥核對發現一審也存在資料沒有移送的問題,並且案卷中很多證人的說法是零散的,且放在其他案件的卷宗內(本案幾十人被拆分成了多個案子)。
當我們從縣城直奔市裡法院,交了補充閱卷和開庭的申請,回頭又來會見二哥。二哥說他被提審了——我們尋思著是法官或者二審出庭檢察官——但轉念一想不太可能,我們在提審時間段還在法院、檢察院聯繫的辦案人員呢。
二哥直言是此前辦案的警官,沒想到這個時候還來提審他,並且話裡話外無非讓他退錢以便案件得到好的處理,這種做法相當違規,也對當事人心裡造成恐懼感。這種情況家屬得知後,堅定了他們投訴違規辦案的決心。
推遲開庭。
轉眼間二審立案了兩個月,法院雖同意我們開庭申請,但在四月份聯繫我們開庭。我們兩位辯護人都拒絕了,本案案情複雜是根源,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們此前遞交的補充閱卷申請沒有回應,我們看不到一審法院作為定案依據的幾份材料。
我們在投訴。
同時,我們和法院表明,我們作為律師把鑑定機構給投訴了,一審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材料說不准不能用了。家屬把公安給投訴了,之前的筆錄可能因為刑訊逼供也不能使用了。希望給案子一些時間,法官同意了,並且表示幫我們聯繫了辦案單位和鑑定機構同意我們查看案卷。
此時還感謝二審這位女法官的擔當,後續我們大概有兩三個月的時間在溝通二審補充閱卷上,我們分別從公安機關和鑑定中心拿到了電子數據材料70多G,看到了是公司技術為了立功主動從雲伺服器上恢復並download下來的。
我們還是通過這位二審女法官協調從一審法院那獲取到了被分出去的三個案子中的材料,其中公司財務明確說明我們當事人的犯罪收益沒有那麼多,這與案卷中審計報告是矛盾的。
我們在做研究。
在這期間我也沒有懈怠,寫了幾篇論證永續合約不是賭博的文章,我在文章中斷言永續合約就不是賭博,而不是扭扭捏捏地寫出永續合約可能在某種情況下是賭博,可能在某種情況又不是賭博。
**一方面是根植於對投資活動與賭博活動差異的根源性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兩位法學泰斗給的勇氣。**並且在今天寫文時,我看到上海某法官也發文論證了永續合約不是賭博。
即便在2025年我們經手的交易所永續合約案件都被認定了開設賭場罪,我也堅信歷史會給出正確的答案,因為錯的絕不是我,但我也得無奈的提醒Web3創業者,不要在當下踏入永續合約。
補充案卷回來後,家屬投訴公安那邊也得到督察部門的重視,其中過程寫出來大概率這篇文章就沒了。大概就是我們律師在正常會見二哥時被拒絕了,要求我們去公安局喝喝茶再來會見,當時我們還是挺緊張和律所報備了安全情況。後在公安局遇見了領導,通過幾輪友善溝通後,幫助家屬先拿回了部分資產。
我們也得以正常地見上二哥,和二哥說明外面的情況,傳達了海內外很多他的熟人表示很關心他的情況,我們的階段性工作也得到了二哥的認可。
我們帶著二哥認可的辯護思路去找了二審的檢察官,上訴案件中,檢察官的作用和一審是有差異的,一審的檢察官是叫公訴人主要就是支持公訴的,但二審檢察官的還要對一審案件進行監督,我們真心覺得案件問題很大,抱著坦誠交流意願——檢察官聽取我們意見後,直言熊貓所的案子是他辦的,認為本案交易所和熊貓沒有太大差別。
我和老高此前也了解過熊貓所的情況,並且和二哥溝通了兩家所的合約模式,二哥直言熊貓所資料造假,定詐騙都不過分。而自己這家交易所除了部分板塊槓桿倍率高,資料全部通的幣安,完全按照幣安模式來的。
但溝通也僅限於此,我們也不奢望二審案卷能通過簡單的溝通獲得什麼改變,**但還是想多說一點,讓辦案人員多聽一點,讓Web3的概念和種子盡可能多一點落在司法的世界裡。**這並不是什么洪水猛獸啊,即便是一隻凶獸,這些司法人員也更應該了解他,才能更好地打造監管的籠子吧。
開庭前我們密集去這個不通高鐵的縣城會見二哥。期間發現了一家寶藏酒店,價格極其低廉但是配置是上了星級的,在酒店內看到關於酒店破產程序的相關公告,才知道這是破產管理人在安排的緩慢回血計劃,所以才有這么高性價比的住宿。
一場訴訟活動也像一場大手術,訴訟結束後還有康復理療期,我們在做二次手術嗎?但是律師終究難以成為主刀人,這把刀永遠都握在法院手裡。
法官借調了一審法院的場地,從市區來縣裡開庭,此前一審明明已過了口罩年代,不知道為什么是視頻開庭。二哥第一次走進法院還挺習慣,也見到了久違了家屬們。
我們發現**旁聽席坐了很多不熟悉的面孔,午間休庭時才知道是一審前各個階段的辦案人員。**我們老高做了分工,我主要來發問,他主要來質證、舉證,在發問和質證過程中我和老高都提到了公安刑訊逼供以及違法處置虛擬幣的問題——二哥發現越配合越被整的情況下,最終沒有同意辦案單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去處置虛擬幣,但是公安機關強行處置了,這也是我們二審的揪著追問的點。
時間飛逝,一上午我們案件沒有進入辯論階段,法官提出休庭吃飯,中午一點繼續開庭,並且希望我們律師加快進度,免得他們得在縣裡過夜。臨近休庭時,我本想添加書記員微信,把知名up主“小lin說”發的一期《期貨》主題的長視頻發給她,以便她轉發給法官們了解期貨的發展歷史,其中永續合約本質上是期貨發展的一種新形態。我為了反駁一審認定永續合約沒有現貨交割就是賭博這一點,大量補充了期貨知識,股指期貨也沒有現貨交割,這些內容都能在這各關於期貨的視頻中得到普及。
但是萬萬沒想到,up主“小lin說”的這個關於期貨的視頻封面赫然寫著《什麼是“金融賭場”……》,雖然“小lin說”打了引號,但是為了避免引起法官們的誤會,還是不用轉發了。在下午庭審上繼續辯護就是。

其實我們辦理的大量經濟犯罪中,聽到了很多暴論,不乏辦案人員將炒股炒期貨當做賭博的,幣圈人也戲稱合約是賭狗行為,但是這種描述強調是這些金融活動的投機性,而非將它當做了類似赌球賭馬的真正的賭博。
兩者的差異是什麼?是什麼?如果你看到了這裡,真的值得好好想想。
中午和家屬吃飯時間很緊,我對付了幾口,實在沒有胃口,反覆抽煙。挨到一點開庭時,我們走了律師通道進來,碰巧聽見某辦案人員在走廊打電話尋求場外援助,詳細了解永續合約是什麼。对此我颇自得于自己的庭前准备,用币安模拟盘模拟了永续合约,做了几份PPT打印出来准备当庭展示。
庭審繼續時,老高在宣讀舉證材料,我們找來了美國、新加坡、香港對永續合約監管的政策,處理的案例,沒有一家當做賭博來處理的,也提及了我們投訴鑑定機構但是遲遲沒有答覆的情況,試圖說明一審定案的材料證據效力存疑。並且再次將一審中兩位法學泰斗從刑法角度論證永續合約不是賭博的意見重複出示了。
值得玩味的是,旁聽的家屬因為非工作時間不讓進入法庭了,在家屬沒進來時進入辯論階段,我在辯論的時候真想家屬能看見啊!
二哥進行自我辯護時,講出了我們多次會見談及的觀點,直言如果非要定罪,他至多認可非法經營,因為國家不支持虛擬幣交易的經營,但是實在沒辦法認賭博,因為他們如果知道這個是賭博鐵定不會去搞,不作惡是他們Web3從業者的底線。
我發表辯護意見前,提出了將永續合約的PPT給各位參與庭審活動辦案人員展示,並結合PPT說明永續合約並不是賭大小的賭博遊戲,因為賭大小猜錯了,一旦掀開色盅,輸贏就確定。而合約作為金融投機活動,猜錯了幣價方向並不一定造成虧損,交易者可以守著合約單子等待幣價走向自己的做多、做空方向。並且如果只開一倍合約,永遠也不會被平倉,金融活動和賭博活動核心區別在於參與者是否掌握風險控制權。而所謂的槓桿倍率並不是核心,存在沒有槓桿的賭博,也存在大量高槓桿的金融活動。
我看到幾位法官在聽取我們的辯護意見時在交流意見,我聽到後續辯護人贊同我們的辯護觀點,並且檢察官同志也認可我們提議的公安非法處置虛擬幣是違法行為,值得處理的意見。一切似乎都朝著好方向運行。
最後總結陳詞,我明確自己並**不是因為作為辯護人所以認為永續合約不是賭博,反而是因為深入了解這個行業,深入了解永續合約才堅定的做無罪辯護。**二哥他不是為了作惡去搞賭博遊戲,如果將合約認定為賭博,大陸會出現大量人員觸犯了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這樣真的有利於社會管理嗎?

在國慶前後,我們得到案件結果,二審改判了,二哥刑期減少,加上在開庭前家屬拿回的部分資產,所幸寸心無愧、不負所托。
但是罪名定性沒有變,這是我難以言說的無奈。但我想說,我為Web3行業努力過了,並且我們深信,在春天播種下的種子,在未來一定能收穫,2026年繼續讓Web3在中國合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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