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好公司,但不是好价格。记录在案,持续观察。


反者道之动——站到叙事的反面,不等于就该买。证伪一条错误的看空理由,只证明那句话说错了,不证明这个价格是对的。这两件事之间,隔着一整套纪律。
我也把自己被打脸的条件写在这,四条关于公司,一条关于我自己:
毛利率跌破公司在 4Q25 法说会给的长期底线 56%;代工市占跌破 65%;唯一同级对手拿到第一个具名的外部大客户;单片收入同比转负——任一条成立,我回来改口,公开改。
还有一条冲我自己来:如果价格跌进我认定的估值下限区间,我会回来公开更新这份裁决,把理由和数据重新摆一遍,对错都摆。裁决有两轴,对账也得有两轴。
在那之前,我等。最难的从来不是看懂一家公司,是看懂了还忍住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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