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撤销2018年加密货币银行限制,新的法律为数字资产公司开启受监管的准入通道

Coinpedia

巴基斯坦正在为数字资产公司开通一条受控的银行通道,扭转了多年来的限制,并在受监管的前提下提供准入。该举措允许获得牌照的主体在严格监管下与银行进行对接,同时保持严格的风险控制。

要点摘要:

  • 巴基斯坦允许持牌加密货币公司接入银行,扭转了其先前的全面禁令。
  • 银行在为持牌主体入驻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进行 FMU 报告。
  • 巴基斯坦取消了其 2018 年的禁令,该禁令阻止银行处理、交易或持有加密货币资产。

SBP 公告推翻 2018 年限制,向 VASP 开放银行准入

巴基斯坦最新的监管更新正在改变数字资产企业与正规金融体系的连接方式,表明其将采用更有结构的监管模式,并实行受控参与。4 月 14 日,巴基斯坦国家银行 (SBP) 颁发了《BPRD 规章通函》第 10 号(2026 年),允许受 SBP 监管的机构在满足规定的合规条件前提下,为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VASPs) 开设账户。

该通函基于近期立法进展所提供的法律依据来推进这一转变。它明确承认监管基础,称:

“《虚拟资产法,2026》已被制定,据此,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管理局 (PVARA) 已成立,作为负责在巴基斯坦对虚拟资产活动进行许可、监管、监督与监管的法定主管机构。”

在上述框架到位后,该指令实际上取代了此前的限制,并允许受监管机构与获牌主体合作,同时指出:“在严格遵守本文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受 SBP 监管的机构 (REs) 可以为 PVARA 依法许可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VASPs) 开设银行账户。”

政策转向清晰地表明对 SBP《BPRD 通函》第 03 号(2018 年)所作的反转,该通函于 2018 年 4 月 6 日发布。此前那项指令中,央行表示:“像比特币、莱特币、pakcoin、onecoin、dascoin、pay diamond 等虚拟货币 (VCs) 或最初代币发行 ( ICO) 代币并非巴基斯坦政府的法定货币,也不由其发行或担保。”它还表示,受监管机构“被建议避免处理、使用、交易、持有、转移价值、推广以及投资虚拟货币/代币”。2018 年的通函涵盖了银行、发展融资机构、小额信贷银行、支付系统运营商以及支付服务提供商。央行当时强调:“就此方面的任何交易应立即报告给金融监测单位 (FMU),作为可疑交易。”

SBP 对 VASP 银行准入维持严格控制

新的框架为金融机构引入了详细的运营与合规要求。银行在为 VASP 入驻前必须直接向 PVARA 核实其牌照,并建立隔离的客户资金账户以处理获授权的交易。这些账户必须是非收益性的,以巴基斯坦卢比计价,并且不得用于现金交易或作为抵押品。

除上述防护措施外,受监管实体还被要求通过评估每个 VASP 的商业模式、客户入驻流程以及地理暴露程度来加强尽职调查。风险画像系统也必须更新,以反映与数字资产相关的风险;同时,在现行法律下,持续监测以及向金融监测单位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仍是强制要求。

该指令还为寻求完全授权的企业提供了过渡路径。持有 PVARA 出具的无异议证明的机构可访问仅限特定用途的账户,以完成许可要求,尽管更广泛的服务在获得正式批准前仍受限制。该通函重申:

“REs 不得使用其自有资金或客户存款投资、交易或持有虚拟资产。”

这一限制凸显了 SBP 的审慎立场:在把控风险的同时实现准入,并在所有适用的监管框架下维持全面的合规责任。

免责声明:本页面信息可能来自第三方,不代表 Gate 的观点或意见。页面显示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财务、投资或法律建议。Gate 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不作保证,对因使用本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虚拟资产投资属高风险行为,价格波动剧烈,您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本金。请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具体内容详见声明
评论
0/40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