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水市秦州区法院消息,近期该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电信诈骗线下取现的刑事案件。2024 年 10 月,被告人曾某某通过社交群组联系“高薪跑腿”兼职,在明知资金为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按照上线指示在监控盲区收取被害人通过网约车送来的现金包裹。在 7 天内,曾某某累计取现共计 39 万余元,并按约定比例全部兑换成虚拟货币转移给上线,非法获利 21504 元。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退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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