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繼續加大版權執法力度的原因


USTR 新公布的 2026 年特別301報告中,越南被列入優先外國國家(Priority Foreign Country - PFC)組,為最高級別的知識產權保護與執行警告。
這是美國13年來首次將貿易夥伴列入此組(上一次是烏克蘭)。
USTR列出將越南列入此名單的依據:
- 未能充分且持續執行線上版權侵權行為
- 未能充分處理假貨和商標侵權情況
- 在邊境執法效果不佳
- 缺乏對企業使用未授權軟體行為的行動
- 缺乏對加密有線/衛星電視信號盜用行為的刑事制裁
USTR表示,將在30天內決定是否根據第301條款對越南展開調查。
若USTR啟動第301條調查,版權案件可能成為正式的貿易調查。
版權問題只是美國施加額外關稅和施壓越南出口行業的藉口。
對中國的先例是,美國也曾以知識產權、技術轉讓、不公平競爭為由,對北京實施制裁。
美國只需一個藉口來增加壓力,理由是越南從美國市場獲益良多,但未充分保護美國的經濟利益。
對越南來說,前路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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