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羅翔被迫刪帖的新聞,心裡挺堵的。一位中國政法大學的刑法學教授,在網暴環境下被逼退讓,這背後反映的問題遠不止個人遭遇那麼簡單。



想起來,羅翔這些年一直在做法律普及工作,用通俗的方式講解法律概念。但現在連這樣的努力都被網路輿論壓垮了。我覺得這確實很悲哀——不是因為羅翔個人,而是因為這反映出整個社會對法律人和法律本身的態度。

法律和道德經常被混為一談,但其實它們在法律層面有很清晰的界限。比如'公序良俗'這個概念,就是法律對道德的正式定義。但很多時候,網路輿論把道德綁架當成了正義,反而把法律專業精神踩在腳下。

拿'殺人罪'舉例。法官在判罰時,要獨立評估'故意'還是'過失',然後再考慮其他情節。如果被害人違背公序良俗,這甚至可以成為減輕處罰的依據。歷史上武松案的判罰,就是基於這樣的法律邏輯。

但現在的問題是,很多人把道德和法律割裂開來,甚至用道德綁架來否定法律程序。這其實是對法律的淺薄認知。如果法律人都被逼著沉默了,如果法律不再被尊重,最後反噬的肯定是那些現在叫得最響的人。因為沒有法律保護的社會,誰都不安全。

所以看到羅翔這樣的情況,我覺得值得所有人反思:我們真的尊重法律嗎?還是只是在用法律的名義為自己的道德審判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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