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直在研究持票人債券,說真的,它們是金融歷史上較為迷人的遺留物之一。這些未登記的證券基本上是基於一個簡單的原則:誰實體持有債券證書,誰就擁有它。沒有登記,沒有記錄,只要持有就是所有權。以今天的標準來看,這真是相當狂野。



它們的運作方式相當直接。每張持票人債券都附有實體的票券,你會實際撕下並出示這些票券來索取利息支付。當債券到期時,你會兌換證書本身以取回本金。匿名性使它們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尤其是在歐洲和美國,非常受歡迎。人們可以低調轉讓財富,這對國際投資者和遺產規劃者都很有吸引力。

但事情變得有趣的地方在於。那種讓持票人債券具有吸引力的匿名性,也成為它們最大的问题。政府最終意識到這些工具被用於逃稅和洗錢,這顯然讓監管機構不滿。美國政府在1982年通過TEFRA開始打擊,基本上終結了國內的發行。到現在,所有美國國債都改為電子化發行。大多數現代金融系統已完全轉向註冊證券,所有權與實際個人或實體掛鉤。

如今,持票人債券基本上是歷史遺物。它們很少再被發行,儘管像瑞士和盧森堡等少數司法管轄區仍在嚴格條件下有限度地允許發行。如果你對投資它們感興趣,你需要與專門了解這個利基市場的經紀人合作。二級市場偶爾會通過私人銷售或拍賣提供,當機構清算持有時。

贖回問題經常被提起。舊的美國國債持票人債券仍可以通過寄送到財政部來贖回,但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發行人、債券的到期日以及發行地點。對於尚未到期的債券,你需要出示實體證書給發行人。對於已到期的債券,情況就更複雜,因為許多發行人有贖回截止期限,有時稱為訴訟時效。錯過這個期限,你可能完全失去贖回的權利。一些來自已倒閉公司的老債券可能根本沒有贖回價值。

因此,持票人債券如果你真的懂得操作,仍然是一個有趣的投資選擇,但它們已經不再是主流。如果你還持有任何,務必要了解你所涉及的發行人政策和任何截止期限。曾經讓這些工具具有價值的匿名性,現在卻使得驗證和盡職調查變得至關重要,務必在行動前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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