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通過數字資產監管法案,交易所持牌成為法定要求



4 月 1 日,澳大利亞議會通過了代表首個全面的數字資產法律框架的《公司修正案(數字資產框架)2025》法案。

法案規定加密貨幣交易所與托管服務提供商,須在 6 個月內取得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目前法案已在參眾兩院順利獲得通過。

據悉,新法案基於《公司法》創設了兩個全新的監管類別,分別是加密貨幣交易所與托管服務提供商;

其中,加密貨幣交易所代用戶持有加密貨幣;而托管平台則持現實資產並發行對應數字代幣,從而使它們受到與經紀人和基金管理相同的核心約束規則。

該法案並不直接監管加密貨幣,而是聚焦於管理客戶資金的中間商,旨在防範客戶資產混用、平台破產及資產挪用等風險,以保護投資者免受加密項目倒閉的損失。

不僅如此,政策制定者期望借助這一監管框架,在降低風險的同時,助力澳大利亞在數字金融機會中佔據更大份額。

另據數字金融合作研究中心與行業組織的研究數據,澳大利亞有望從代幣化市場、支付及數字資產領域,創造高達 240 億澳元的年收入,這一數字約佔其 GDP 的 1%。

但若按此前的監管路徑,到 2030 年,該國預計僅能從這一市場中獲取 10 億澳元的收益。法案也顯示出新監管框架對澳大利亞數字金融發展的潛在推動作用。

綜上,澳大利亞通過這一全面的數字資產監管框架,不僅為該國數字資產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同時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好的保護機制。

這一關鍵舉措的意義在於,它不僅為數字資產行業提供了可複製的監管範式,也為其他司法管轄區平衡創新與風險提供了參考依據。

#澳大利亚 #數字資產監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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